重庆文理学院2025年“自考”一共分为4个专业:汉语言文学、学前教育、工商管理、工程造价。并对各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重庆文理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分认定与转换)做以下介绍。
1.汉语言文学(050101)课程设置与学分

备注:1.总学分76分,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38学分,统考及其他课程38学分;理论课程总门数14门,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门数7,均未超过50%。
2.新专业计划“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于2026年春季执行并开课,按照重庆文理学院普通本科开设课程及配套教材参加培训与学分转换,其中“标红”部分为春季学期开设课程,“标蓝”部分为秋季学期开设课程。
3.新专业计划“统考课程”于2026年4月执行并开考,考生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教材,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实践考核课程”、“毕业论文”由重庆文理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4.新旧专业计划过渡时,考生按原专业计划已合格课程可以按照考试院公布的过渡方案转换到新专业计划的对应课程,新专业计划内未合格的课程可按照新专业计划的课程属性继续进行相应的学分认定与转换考试或自考统考,但总计通过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方式获得的合格课程门数和学分均不能超过新专业计划理论课的一半。
2. 学前教育(040106)课程设置与学分

备注:1.总学分73分,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33学分,统考及其他课程40学分;理论课程总门数15门,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门数7,均未超过50%。
2.新专业计划“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于2026年春季执行并开课,按照重庆文理学院普通本科开设课程及配套教材参加培训与学分转换,其中“标红”部分为春季学期开设课程,“标蓝”部分为秋季学期开设课程,“英语(专升本)”为两学期课程。
3.新专业计划“统考课程”于2026年4月执行并开考,考生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教材,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实践考核课程”、“毕业论文”由重庆文理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4.新旧专业计划过渡时,考生按原专业计划已合格课程可以按照考试院公布的过渡方案转换到新专业计划的对应课程,新专业计划内未合格的课程可按照新专业计划的课程属性继续进行相应的学分认定与转换考试或自考统考,但总计通过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方式获得的合格课程门数和学分均不能超过新专业计划理论课的一半。
3.工商管理(120201碍)课程设置与学分

备注:1.总学分76×50%=38分,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31学分,其他专业必修课程45学分;理论课程总门数15门,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门数7,均未超过50%。
2.新专业计划“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于2026年春季执行并开课,按照重庆文理学院普通本科开设课程及配套教材参加培训与学分转换,其中“标红”部分为春季学期开设课程,“标蓝”部分为秋季学期开设课程,“英语(专升本)”为两学期课程。
3.新专业计划“统考课程”于2026年4月执行并开考,考生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教材,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实践考核课程”、“毕业论文”由重庆文理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4.新旧专业计划过渡时,考生按原专业计划已合格课程可以按照考试院公布的过渡方案转换到新专业计划的对应课程,新专业计划内未合格的课程可按照新专业计划的课程属性继续进行相应的学分认定与转换考试或自考统考,但总计通过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方式获得的合格课程门数和学分均不能超过新专业计划理论课的一半。
4.工程造价(120105)课程设置与学分

备注:1.总学分73分,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34学分,统考及其他课程40学分;理论课程总门数15门,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门数7,均未超过50%。
2.新专业计划“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于2026年春季执行并开课,按照重庆文理学院普通本科开设课程及配套教材参加培训与学分转换,其中“标红”部分为春季学期开设课程,“标蓝”部分为秋季学期开设课程,“英语(专升本)”为两学期课程。
3.新专业计划“统考课程”于2026年4月执行并开考,考生按照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教材,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统一考试;“实践考核课程”、“毕业论文”由重庆文理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4、新旧专业计划过渡时,考生按原专业计划已合格课程可以按照考试院公布的过渡方案转换到新专业计划的对应课程,新专业计划内未合格的课程可按照新专业计划的课程属性继续进行相应的学分认定与转换考试或自考统考,但总计通过学分认定与转换课程方式获得的合格课程门数和学分均不能超过新专业计划理论课的一半。
